大乘五蘊論一卷
世親菩薩造
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
如薄伽梵略說五蘊:
一者、色蘊,
二者、受蘊,
三者、想蘊,
四者、行蘊,
五者、識蘊。
云何色蘊?
謂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諸色。
云何四大種?
謂地界、水界、火界、風界。
云何地界?謂堅強性。
云何水界?謂流濕性。
云何火界?謂溫燥性。
云何風界?謂輕等動性。
云何四大種所造諸色?
謂眼根、耳根、鼻根、舌根、身根,
色、聲、香、味、所觸一分、
無表色等。
云何眼根?
謂色為境,清淨色。
云何耳根?
謂聲為境,清淨色。
云何鼻根?
謂香為境,清淨色。
云何舌根?
謂味為境,清淨色。
云何身根?
謂所觸為境,清淨色。
云何為色?
謂眼境界,顯色、形色及表色等。
云何為聲?
謂耳境界,執受大種因聲、
非執受大種因聲、俱大種因聲。
云何為香?
謂鼻境界,好香、惡香及所餘香。
云何為味?
謂舌境界,甘味、醋味、
鹹味、辛味、苦味、淡味。
云何為所觸一分?
謂身境界,除四大種,餘所造觸:
滑性、澀性、重性、輕性、
冷、飢、渴等。
云何名為無表色等?
謂有表業及三摩地所生色等,
無見無對。
云何受蘊?
謂三領納:一、苦,二、樂,
三、不苦不樂。
樂謂:滅時有和合欲;
苦謂:生時有乖離欲;
不苦不樂謂:無二欲。
云何想蘊?
謂於境界,取種種相。
云何行蘊?
謂除受想,諸餘心法及心不相應行。
云何名為諸餘心法?
謂彼諸法與心相應。彼復云何?
謂:觸、作意、受、想、思;
欲、勝解、念、三摩地、慧;
信、慚、愧、
無貪善根、無瞋善根、無癡善根、
精進、輕安、不放逸、捨、不害;
貪、瞋、慢、無明、見、疑;
忿、恨、覆、惱、嫉、慳、誑、
諂、憍、害,無慚、無愧,
惛沈、掉舉、不信、懈怠、
放逸、忘念、散亂、不正知;
惡作、睡眠、尋、伺。
是諸心法:
五是遍行,
五是別境,
十一是善,
六是煩惱,
餘是隨煩惱,
四是不決定。
云何為觸?
謂三和合,分別為性。
云何作意?
謂能令心發悟為性。
云何為思?
謂於功德、過失及俱相違,
令心造作意業為性。
云何為欲?
謂於可愛事,希望為性。
云何勝解?
謂於決定事,即如所了,印可為性。
云何為念?
謂於串習事,令心不忘,明記為性。
云何三摩地?
謂於所觀事,令心一境,不散為性。
云何為慧?
謂即於彼,擇法為性;
或如理所引,或不如理所引,
或俱非所引。
云何為信?
謂於業果,諸諦寶中,
極正符順,心淨為性。
云何為慚?
謂自增上,及法增上,
於所作罪,羞恥為性。
云何為愧?
謂世增上,於所作罪,羞恥為性。
云何無貪?
謂貪對治,令深厭患,無著為性。
云何無瞋?
謂瞋對治,以慈為性。
云何無癡?
謂癡對治,以其如實正行為性。
云何精進?
謂懈怠對治,心於善品,勇悍為性。
云何輕安?
謂粗重對治,身心調暢,堪能為性。
云何不放逸?
謂放逸對治,即是無貪乃至精進。
依止此故,捨不善法,
及即修彼對治善法。
云何為捨?
謂即無貪乃至精進。
依止此故,獲得所有
心平等性、心正直性、心無發悟性。
又由此故,於已除遣染污法中,
無染安住。
云何不害?
謂害對治,以悲為性。
云何為貪?
謂於五取蘊,染愛耽著為性。
云何為瞋?
謂於有情,樂作損害為性。
云何為慢?
所謂七慢:
一、慢,
二、過慢,
三、慢過慢,
四、我慢,
五、增上慢,
六、卑慢,
七、邪慢。
云何慢?
謂於劣計己勝、或於等計己等,
心高舉為性。
云何過慢?
謂於等計己勝、或於勝計己等,
心高舉為性。
云何慢過慢?
謂於勝計己勝,心高舉為性。
云何我慢?
謂於五取蘊,隨觀為我,或為我所,
心高舉為性。
云何增上慢?
謂於未得增上殊勝所證法中,
謂我已得,心高舉為性。
云何卑慢?
謂於多分殊勝,計己少分下劣,
心高舉為性。
云何邪慢?
謂實無德,計己有德,心高舉為性。
云何無明?
謂於業果及諦寶中,無智為性。
此復二種,所謂俱生、分別所起。
又欲纏貪、瞋及欲纏無明,
名三不善根,謂貪不善根、
瞋不善根、癡不善根。
云何為見?
所謂五見:
一、薩迦耶見,
二、邊執見,
三、邪見,
四、見取,
五、戒禁取。
云何薩迦耶見?
謂於五取蘊,隨觀為我,或為我所,
染污慧為性。
云何邊執見?
謂即由彼增上力故,隨觀為常,
或復為斷,染污慧為性。
云何邪見?
謂或謗因、或復謗果、
或謗作用、或壞善事,染污慧為性。
云何見取?
謂即於三見,及彼所依諸蘊,
隨觀為最、為上、為勝、為極,
染污慧為性。
云何戒禁取?
謂於戒、禁,及彼所依諸蘊,
隨觀為清淨、為解脫、為出離,
染污慧為性。
云何為疑?
謂於諦等,猶豫為性。
諸煩惱中,後三見及疑,唯分別起,
餘通俱生及分別起。
云何為忿?
謂遇現前不饒益事,心損惱為性。
云何為恨?
謂結怨,不捨為性。
云何為覆?
謂於自罪,覆藏為性。
云何為惱?
謂發暴惡言,尤蛆為性。
云何為嫉?
謂於他盛事,心妬為性。
云何為慳?
謂施相違,心吝為性。
云何為誑?
謂為誑他,詐現不實事為性。
云何為諂?
謂覆藏自過方便所攝,心曲為性。
云何為憍?
謂於自盛事,染著倨傲,心恃為性。
云何為害?
謂於諸有情,損惱為性。
云何無慚?
謂於所作罪,不自羞恥為性。
云何無愧?
謂於所作罪,不羞恥他為性。
云何昏沈?
謂心不調暢,無所堪能,蒙昧為性。
云何掉舉?
謂心不寂靜為性。
云何不信?
謂信所對治,於業果等不正信順,
心不清淨為性。
云何懈怠?
謂精進所治,於諸善品,心不勇猛為性。
云何放逸?
謂即由貪瞋癡懈怠故,於諸煩惱,
心不防護,於諸善品不能修習為性。
云何失念?
謂染污念,於諸善法不能明記為性。
云何散亂?
謂貪瞋癡分,心流蕩為性。
云何不正知?
謂於身語意現前行中,不正依住為性。
云何惡作?
謂心變悔為性。
云何睡眠?
謂不自在轉,心極昧略為性。
云何為尋?
謂能尋求意言分別思慧差別,
令心粗為性。
云何為伺?
謂能伺察意言分別思慧差別,
令心細為性。
云何心不相應行?
謂依色、心、心法分位,但假建立,
不可施設決定異性及不異性。
彼復云何?謂得、無想等至、
滅盡等至、無想所有、命根、
眾同分、生、老、住、無常、
名身、句身、文身、異生性。
如是等類。
云何為得?
謂若獲、若成就。此復三種,
謂若種子、若自在、若現前,
如其所應。
云何無想等至?
謂已離遍淨貪、未離上貪,
由出離想作意為先,
不恒現行心心法滅為性。
云何滅盡等至?
謂已離無所有處貪,
從第一有更求勝進,
由止息想作意為先,
不恒現行及恒行一分心心法滅為性。
云何無想所有?
謂無想等至果。無想有情天中生已,
不恒現行心心法滅為性。
云何命根?
謂於眾同分中,先業所引住時,
決定為性。
云何眾同分?
謂諸有情。自類相似為性。
云何為生?
謂於眾同分中,諸行本無今有為性。
云何為老?
謂即如是諸行相續,變異為性。
云何為住?
謂即如是諸行相續,隨轉為性。
云何無常?
謂即如是諸行相續,謝滅為性。
云何名身?
謂諸法自性,增語為性。
云何句身?
謂諸法差別,增語為性。
云何文身?
謂諸字為性,以能表彰前二種故;
亦名為顯,由與名句為所依止顯了義故;
亦名為字,非差別門所變易故。
云何異生性?
謂於諸聖法,不得為性。
如是等類,已說行蘊。
云何識蘊?
謂於所緣境,了別為性。
亦名心、意,由採集故、意所攝故。
最勝心者,謂阿賴耶識。何以故?
由此識中,諸行種子皆採集故。
又此行緣不可分別,
前後一類相續隨轉。又由此故,
從滅盡等至、無想等至、無想所有起者,
了別境名轉識還生,待所緣緣差別轉故、
數數間斷還復轉故、又令生死流轉旋還故。
阿賴耶識者,謂能攝藏一切種子故,
又能攝藏我慢相故,又復緣身為境界故。
即此亦名阿陀那識,能執持身故。
最勝意者,謂緣阿賴耶識為境,
恒與我癡、我見、我慢及我愛等相應之識,
前後一類相續隨轉,
除阿羅漢果及與聖道滅盡等至現在前位。
問:「以何義故,說名為蘊?」
答:「以積聚義,說名為蘊。
謂世相續、品類、趣處差別色等,
總略攝故。
復有十二處:
謂眼處色處、耳處聲處、
鼻處香處、舌處味處、
身處觸處、意處法處。
眼等五處及色聲香味處,如前已釋。
言觸處者,謂四大種及前所說所觸一分。
言意處者,即是識蘊。
言法處者,謂受想行蘊、無表色等及與無為。
云何無為?
謂虛空無為、非擇滅無為、擇滅無為及真如等。
云何虛空?
謂若容受諸色。
云何非擇滅?
謂若滅非離繫。此復云何?
謂離煩惱對治而諸蘊畢竟不生。
云何擇滅?謂若滅是離繫。此復云何?
謂由煩惱對治故諸蘊畢竟不生。
云何真如?
謂諸法法性、法無我性。」
問:「以何義故,名為處耶?」
答:「諸識生長門義,是處義。
復有十八界:
謂眼界、色界、眼識界,
耳界、聲界、耳識界,
鼻界、香界、鼻識界,
舌界、味界、舌識界,
身界、觸界、身識界,
意界、法界、意識界。
眼等諸界及色等諸界,如處中說。
六識界者,謂依眼等根、緣色等境,了別為性。
言意界者,謂即彼無間滅等,
為欲顯示第六意識,及廣建立十八界故。
如是色蘊,即十處十界及法處法界一分。
識蘊即意處及七心界。
餘三蘊及色蘊一分,並諸無為,即法處法界。」
問:「以何義故,說名為界。」
答:「以能任持、無作用性自相義故,說名為界。」
問:「以何義故,宣說蘊等?」
答:「為欲對治三種我執。
如其次第,三種我執者:
謂一性我執、受者我執、作者我執。」
復次,此十八界幾有色?
謂十界一少分,即色蘊自性。
幾無色?謂所餘界。
幾有見?謂一色界。
幾無見?謂所餘界。
幾有對?謂十有色界。
若彼於是處有所障礙,是有對義。
幾無對?謂所餘界。
幾有漏?謂十五界及後三少分,
由於是處煩惱起故、現所行處故。
幾無漏?謂後三少分。
幾欲界繫?謂一切。
幾色界繫?
謂十四,除香、味,鼻、舌識。
幾無色界繫?謂後三。
幾不繫?謂即彼無漏界。
幾蘊所攝?謂除無為。
幾取蘊所攝?謂有漏。
幾善?幾不善?幾無記?
謂十通三種,七心界及色聲法界。
八無記。
幾是內?謂十二,
除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及法界。
幾是外?謂六,即所除。
幾有緣?
謂七心界及法界少分心所有法。
幾無緣?謂餘十及法界少分。
幾有分別?
謂意界、意識界、法界少分。
幾執受?
謂五內界及四界少分,謂色、香、味、觸。
幾非執受?謂餘九、四少分。
幾同分?
謂五內有色界,由與自識等境界故。
幾彼同分?
謂即彼自識空時與自類等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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